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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的通知

时间:2017-04-13 11:54:43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要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财政部门不再统一发放,由预算单位依据国家工资政策和离退休费构成标准自行发放,从2017年5月起执行。

 

竹溪县财政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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