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民国防教育日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要求,定于在全民国防教育日进行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1年9月第三个星期六9:30--10:00。
二、试鸣警报信号:(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三个周期,周期间隔为20秒;(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三个周期,周期间隔为20秒;(三)解除警报:鸣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三个周期,周期间隔为20秒。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不影响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请广大群众届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并注意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竹溪县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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