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诗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7年2月20日政协竹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章程》的规定,决定:
陈诗云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李章新同志任县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经济委员会主任,
曾飞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彭勇同志任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万孝立同志任县政协人口与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杜香平同志任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吴晓红同志任县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李明同志任县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邓胜国同志任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明夫同志任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卫华同志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陈芳芳同志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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