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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公告第二号

时间:2017-02-20 16:58:25      字体:  打印  播放

 关于陈诗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7年2月20日政协竹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章程》的规定,决定:

陈诗云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李章新同志任县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经济委员会主任,

曾飞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彭勇同志任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万孝立同志任县政协人口与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杜香平同志任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吴晓红同志任县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李明同志任县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邓胜国同志任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明夫同志任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卫华同志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陈芳芳同志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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