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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竹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公告

时间:2011-07-27 11:38:24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竹溪联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支持竹溪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始终秉承开门办社、民主办社、廉洁办社的服务宗旨,前移防腐关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构建和谐企业。热忱欢迎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对竹溪联社资产安全的监督。
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和农民自己的银行,根植于农村,服务于农业,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竹溪联社将紧紧围绕竹溪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切实加强信贷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市场风险,在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合规建设年”和“贷后管理规范年”活动中,大力实施“阳光信贷”和“廉洁办贷”工程,不断完善“阳光信贷”和“廉洁办贷”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意见箱、网站通道等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和建议。办贷过程中,做到“八公开”和“五严禁”,即贷款品种公开、贷款申报条件公开、贷款办理流程公开、贷款定价方式公开、贷款收费项目公开、客户经理信息公开、贷款监督方式公开、贷款服务承诺公开;“五严禁”即严禁直接或变相向借款客户索要好处费、严禁经商办企业、严禁不合理收费、严禁向关系人发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贷款、严禁授意或指使借款客户违规达到借款条件。
竹溪联社在此重申: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竹溪联社信贷及资产安全进行监督,对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地方、公众及竹溪联社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范围
与竹溪联社资产相关的项目法人及组织,包括竹溪联社的贷款项目及客户,为竹溪联社贷款提供各类担保的客户,以及竹溪联社管理资产所涉及的其他客户等。
二、监督内容
(一)企业或贷款户利用虚假的经营信息及申报材料,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产权不清的担保或用质次价高、低值高估的资产骗取信用社贷款的行为;企业以不真实或虚假的资产、负债、损益信息及其他申报材料信息,恶意虚假包装、冒名贷款、虚假抵质押贷款和垒大户贷款,以骗取信用社贷款的行为。(二)企业或贷款户挪用、挤占、侵占信用社信贷资金行为的。借款人或用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项目贷款资金挪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私分和转移,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浪费,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行为等。(三)企业或贷款户恶意拖欠信用社贷款本息或悬空债权的行为。企业或贷款户有钱不还,或借资产重组、改制、合并、分立、外迁、解散、破产、增减注册资金等重大经营事件,转移和抽逃资金,逃避和悬空信用社债务,以及其他有意、故意、恶意逃废信用社债务行为的。
(四)企业或贷款户以多头开户、转户或通过非正常的相关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擅自处置信用社债权抵(质)押物,损害信用社债权行为的。
(五)信用社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签订、发放或工程招标、基建维修、房屋出租中吃、拿、卡、要,索要回扣,损害企业及客户利益行为的。
(六)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参与企业经商、投资分红、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从事房地产开发以及其他赢利行为的。
(七)在不良资产处置、清收盘活和风险化解中有违法乱纪行为,造成信用社信贷资金损失行为的。
(八)侵害信用社信贷资金及债权安全、投资权益等其他危害信用社资金安全行为的。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上述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传真、短信、电子邮件或口头方式,随时向竹溪联社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的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测。反映或举报可以署名或匿名。为便于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反馈有关调查处理结果,鼓励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竹溪联社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四、奖励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且避免或挽回信用社经济损失的,竹溪联社将视具体情况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受理联系方式
(一)十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来访或来信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武当国际园A座(邮编:442000)
电话:0719--8661329
传真:0719--8668300
E-Mail:syncxys@163.com(二)竹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来访或来信地址:竹溪县鄂陕大道1884号(邮编:442300)
电话:0719--2730328
传真:0719--2726629
E-Mail:syzxlsfxb@126.com
六、此公告由竹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释,相关内容已在竹溪联社等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竹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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