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7月19日(星期二)起到9月9日(星期五),对县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7月19日(星期二)起到9月9日(星期五),对县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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