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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1-07-19 16:51:27      字体:  打印  播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7月19日(星期二)起到9月9日(星期五),对县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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