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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环广场(公园)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1-07-16 11:30:49      字体:  打印  播放
1、招标条件
竹溪县环广场(公园)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招标人为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竹溪县观音阁村
2.2、建设规模:道路总长为1065米
2.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市级优质(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工程业绩优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在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登记;
3.6、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税务登记证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⑦五大员的上岗资格证(各类证件需原件)。
3.7、投标人近两年(2009年、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8、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方法
4.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资格(上岗)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2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8时到竹溪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3日9时,地点为竹溪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竹溪县西关街84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溪》、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招标人: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竹溪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赵永林联系人:袁红梅
电话:0719—2726303电话:0719-2730318
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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