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民国防教育日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精神,我县决定在全民国防教育日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6年9月17日上午10:00-10:30
二、试鸣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鸣一长音,时间3分钟。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是为了广大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试鸣时请大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竹溪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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