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jrzx2699@sina.com
抖音
微信
客户端
时政
要闻
专题
理论
乡镇
部门
公告
聚焦
民生
文旅
健康
图库
老家网
商城
首页
>
公告
> 正文
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接受旧版发票的公告
时间:2011-06-18 15:23:34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播放
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换版的公告要求,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启用地方税务机关印制的新版发票(2010版),在此之前领购旧版发票可延期使用至2011年6月底。从2011年7月1日起,原旧版发票一律作废,属无效票据,所有单位和个人自7月1日起,不得再使用和接受旧版发票。否则,一经检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竹溪县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
新闻
排行
更多
名单公示!竹溪98人进面
竹溪县蒋家堰镇顺锋装卸搬运服务部营业...
湖北新规出手!以后“入口”请先扫码
全省试点,竹溪上榜
93人!竹溪事业编招考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025年十堰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资...
一图读懂竹溪县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
成绩已出!事关竹溪事业编招考
热图
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