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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竹溪支公司社会服务承诺书

时间:2011-06-17 08:57:32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了向全县人民提供良好的保险保障服务,切实履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竹溪支公司现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投保人投保时,我公司认为需要进行体检、生存调查等程序的,将自收到投保人符合要求的投保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保人。
二、在保险合同送达上,我公司认为不需要进行体检、生存调查等程序并同意承保的,将自收到投保人符合要求的投保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合同制作并送达投保人。
三、我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体检报告或者生存调查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投保人投保结果,同意承保的,完成合同制作并送达投保人。
四、在赔偿或者给付方面,自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五、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在保险营业场所及柜面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在保险营业场所及柜面张贴服务项目一览表及理赔服务业务流程;在保险营业场所及柜面公开我司客户咨询投诉电话。
七、专业电话服务。95519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是面向客户的专线电话,客户可以通过95519咨询保险、查询保单信息、投诉受理、理赔报案、保单挂失登记等服务。
八、及时回访服务。对于新投保个人长期寿险业务的客户,回访人员将在客户签收回执核销后10个工作日内对所有提供有效电话的客户进行电话回访。
热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竹溪支公司办公室:0719-2725767;理赔部:0719-2721672;客户服务:0719-272818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竹溪县支公司
201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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