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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竹溪县国税、竹溪县地税局合作办税的通知

时间:2016-07-14 09:12:24      字体:  打印  播放

全县纳税人:

为了极大地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多头跑,县国税局、地税局全面开展联合办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5月1日起,在竹溪县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互设两个窗口,全职能开展办税工作,真正实现“走进一个厅,办完两家事”。

二、从2016年7月8日起,新买车辆车主请到县地方税务局办税厅缴纳车辆购置税。

三、从2016年8月1日起,全县需要代开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二手房交易和不动产销售的除外),请到县邮政局及所属乡镇邮政网点申请代开。

 

竹溪县国家税务局  竹溪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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