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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公开承诺书

时间:2016-06-02 10:38:34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提高监管执法水平,提升服务实效,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部门形象,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履行质监工作职责,加强民生领域的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全面政务公开。通过质监网站、政务公示栏,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人员去向和联系方式,方便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三、坚持廉洁从政。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政准则要求,对本局干部职工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 “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落实服务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等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争创精品名牌,协调帮助企业办理审批权限在上级质监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保证服务实效。强检计量器具本级可以检定的,对城关及周边乡镇内申请计量器具检定的,在24小时内实施、检定;南部乡镇申请计量器具检定的,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测、检定。本级不能检定的,予以登记,提请市级、省级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申请市级检定的,5日内给予办理答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自抽取样品之日起7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在检验结果判定后24小时内反馈《检验报告》。

六、严格暂停收费。全面暂停计量器具检定、产品质量检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因暂停收费降低检验检定标准、减少检验检测项目。

七、畅通维权渠道。公示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局长信箱,妥善处置涉及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举报投诉。属本部门管辖的,及时反馈受理意见,7日内反馈处理结果;不属本部门管辖的,指导举报投诉路径,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八、严格责任追究。对于上述承诺,出现过错行为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将按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制度的规定,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我们将践行承诺内容,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县纠风办电话:0719-2731048

县质监局监督举报电话:0719-2726360   13797848879

电子邮箱:jsjd2734138@sina.com、16287420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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