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和校赋是学校办学理念、校园精神和学校特色的集中体现,也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凝聚全校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本着集思广益的宗旨,中峰镇中心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及师生征集校歌和校赋。
一、征集内容
中峰镇中心学校校歌和校赋。
二、作品要求
歌词内容应反映我校建校四十年来的办学历史和成就,歌词要求简洁凝练,语言优美,篇幅适中,以二至三段为宜。谱曲要求旋律优美,适合初中学生集体传唱。校赋要求反映中峰镇文化底蕴、风土人情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和师生精神风貌,适宜师生诵读。
三、征集时间
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
四、征稿要求
1、稿件均须为本人原创作品,并附有作者及联系方式。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稿件一经采用或入围,版权归中峰镇中心学校所有。
2、学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说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大贵 电话:0719-2860909 QQ6533650928
六、奖励办法
学校在9月份组织评审组对应征稿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公示,并设以下奖项:
(1)作词入围奖前3名。奖金200元,并颁发证书。作曲入围奖前3名。奖金200元,并颁发证书。校赋入围奖前3名。奖金200元,并颁发证书。
(2)词曲同时入选奖1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3)校赋入选奖1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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