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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竹溪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16-01-06 10:08:53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竹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2月25日竹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

 

竹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6年1月9日在县城召开,会期2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竹溪县人民政府县长柯尊勇关于竹溪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竹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竹溪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竹溪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竹溪县2016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竹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福卿关于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竹溪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祖成关于竹溪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昌波关于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听取竹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情况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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