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竹溪县城区阶梯水价调整听证会定于2015年12月2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竹溪县福安国际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三、 听证方案要点
1、简化用水分类,将现行居民生活、行政事业、经营服务、工业四类用水,简化为居民生活、非居和特种用水三类。
2、适当调整城区供水分类销售水价。拟调方案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竹溪县福安国际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三、 听证方案要点
1、简化用水分类,将现行居民生活、行政事业、经营服务、工业四类用水,简化为居民生活、非居和特种用水三类。
2、适当调整城区供水分类销售水价。拟调方案如下:
项目 |
方案一(元/m3) |
方案二(元/m3) |
综合水价 |
1.76 |
1.76 |
(1)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
1.55/2.33/4.65 |
1.60/2.40/4.80 |
(2)非居用水 |
1.80 |
1.82 |
(3)特种用水 |
2.83 |
2.55 |
3、对自来水公司直抄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3。对暂未直抄到户的,暂不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17 人)
(一)消费者9人(含社区代表2人;低保户代表1人):李远东、张荣甫、曹约泽、姚彩霞、魏东平、吴永贵、查卫红、李冬梅、陈宏华。
(二)经营者2人:傅崇国、叶 宏。
(三)人大代表1 人:秦金富。
(四)政协委员1 人:牟大明。
(五)政府部门2 人:彭春华、马传金。
(六)行业主管部门1 人:涂明胜。
(七)社会组织1人:万忠华。
五、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王先奎 竹溪县物价局局长(兼主持人)
邱仲良 竹溪县物价局副局长
皮定朝 竹溪县物价局副局长
周晓梅 竹溪县物价局支部副书记
特此公告。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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