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中秋、国庆节临近,为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9月1日省纪委印发了《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迅速传达《通知》精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迅速将《通知》“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对中秋、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及早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继续把中秋、国庆节点作为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对苗头性问题真抓严管,坚决纠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结合专项整治、治理工作,集中力量查处、通报曝光一批违规问题,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县纪委节日期间“四风”举报电话:(0719)2726202;举报邮箱:zxjwdfs@126.com。
中共竹溪县纪委
2015年9月17日
中纪委推出中秋国庆“四风”举报专区 每周点名道姓通报
省纪委提出中秋国庆“八个严禁”杜绝“节日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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