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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启事

时间:2015-08-20 10:20:06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进一步增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影响力、传播力,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文明、引领道德方面重要作用,推动全县各界积极参与创作公益广告精品,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县公开征集。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9月2日
三、征集主题
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重点突出以下八个方面的选题。
1、理想信念。大力宣传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让理想信念的明灯永远在各族人民心中闪亮。
2、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人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传统美德。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勤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不断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4、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文化。
5、良好家风。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引导人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家国情怀,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亲情里生根。
6、文明旅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运用公益广告潜移默化宣传倡导文明旅游,引导人们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展示文明中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
7、文明礼仪。生动阐释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文明礼貌意识,在行路驾车、网上交流以及公共场合中做到友好礼让、和谐相处。
8、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四、创作要求
1、公益广告创作要善于从百姓身边事情中选取题材,情理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使受众爱听爱看。
2、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既突出竹溪特色,又兼顾丰富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使公益广告符合不同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
3、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
五、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分为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四类。
1、平面类作品统一为“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
2、广播类作品制作成音频文件,并附广告词文稿。
3、影视类作品制作成 DVW 数字贝塔格式,音频振幅—20dB,时长最长55 秒,片长为 5秒的倍数,以 25秒、40秒、55秒为最佳,有 1 分钟彩条、3 秒片名标题版及 3 秒倒数显示,每件作品留出 10 秒间隔,注明作品名称、时长及入点时码。
4、网络类作品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 GIF、SWF等格式动画作品,单幅作品时长最长 30 秒,可设计系列作品,并附创意文案。
六、提交方法
参赛单位和个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可靠,如实填写《征集作品登记表》(见附件),每个参赛者(单位)每类主题作品投稿不得超过2幅,以网络或邮寄提交均可。
1、网络提交。电子邮箱:zxxcbyj@163.com
2、邮寄提交。统一以光盘形式(CD、DVD等)提交。
联系人:柏元军
联系电话:0719-2728747;
邮寄地址:竹溪县文明办
邮 编:442300
七、评选奖励
本次活动将由县委宣传部统一收集报市参加评选,共设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四个奖项,每个奖项各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其中,影视类作品一等奖予以5000元、二等奖予以3000元、三等奖予以2000元奖励;网络类作品一等奖予以3000元、二等奖予以2000元、三等奖予以1000元奖励;平面类、广播类作品一等奖予以2000元、二等奖予以1000元、三等奖予以500元奖励。
竹溪县县委宣传部
2015年8月19日

附件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单位/个人
名称
作品类别
□平面类 □广播类
作品时长
(影视类,精确到秒)
□视频类 □网络类
作品主题
□理想信念□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
□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
主要
创作人员
基本情况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机
E-mail
作品
创意
说明
(100字左右)
本人(单位)承诺,所提交的参赛作品均为原创,无抄袭仿冒他人成果。参赛作品如违反版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利益,责任由本人自行负责。
承诺人(单位)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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