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即将在我县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是解决我县边远山区、有线电视覆盖不到的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的有效方法和重大举措,是丰富受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是人民群众享受文化成果的惠民工程,实施好这一工程意义重大。
二、基本原则
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
三、技术方式
单模基本型接收设备可收看收听到中央3、5、6、8和省卫视25套电视节目和17套广播节目。
四、资金筹措
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由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统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单模基本型接收设备和相关费用为300元/套,除中央财政补助100元,省级财政补助100元外,还有100元的资金缺口由受益农户自愿交纳的原则筹集(依据《湖北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十堰市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竹溪县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产权归购买用户所有。
五、操作方式
1、用户凭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各乡镇广播电视站或各村委会登记造册,办理相关手续。
2、安装队到户安装,开通调试。
3、录入用户信息到直播卫星管理系统。
六、有关要求
1、“户户通”工程在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和3年内难以实现有线电视入户的乡村实施,严禁有线网内购买安装。
2、“户户通”设备采用移动基站定位方式开通,开通后严禁挪动或带往异地,如带往异地,将造成信息改变、无法收听收看,后果概由用户负责。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户,近期到村委会或乡镇广播电视站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安装人员及时入户安装。
竹溪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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