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已晋升为市级示范高中,办学水平达到了市级一等标准。根据市、县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秋季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在竹溪县参加2015年中考,中考分数达到321分且志愿填报我校的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600人,均为正取生。本次招生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相关政策,实行四个“一律”:即没有达到321分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志愿没有填报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的无论多少分数一律不予录取;不是在竹溪县参加中考的外县及十堰城区考生和户籍在我县而在竹溪县外参加中考的无论多少分数一律不予录取;借用我校学籍而在外校就读的一律不予考虑和注册。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和条件的马家河、兵营、新洲、汇湾、丰溪、泉溪、天宝、桃源、向坝中学的考生于2015年7月10日持准考证和户口薄直接到初中就读学校报名,时间:一天;二中学校附近乡镇的考生请于2015年7月10日持准考证和户口薄直接到县二中报名处报名。报名最终截止期为2015年7月20日,逾期不再报名。
三、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其中本次报名共计收取学杂、书本等费用1115元。代收费在2015年8月20日正式开学时收取,据实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四、资助办法
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三年可以享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最高3000元的奖学金。同时,学校还具有通过省妇联、竹根联盟、麦田计划和社会爱心人士专项资助等多种救助资源,运用多种渠道对特别贫困的学生实施救助,保证每一个贫困学子能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咨询电话:封老师:15571901969 李老师:18062185269
洪老师:18062185267 王老师:15897813588
学校网址:http://zxxww.com
热烈欢迎你成为竹溪二中的一员,实现成人成才梦想!
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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