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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5-06-30 11:39:28      字体:  打印  播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71日(星期三)起对县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20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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