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划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廉洁公正规划服务意识和能力,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更好的规划服务惠及人民群众。我们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做事。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确保城乡规划合法合规。
二、坚持公开透明。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全面公开政策法规、服务承诺等内容,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努力打造“阳光规划”。
三、优化政风行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县纪委“二十个严禁”,践行“三严三实”,实行全程服务、跟踪服务。
四、构建责任体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廉政准则》,落实规划职业道德;严查违法违纪行为和服务不优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追,营造风清气正、凝心聚力的发展环境。
五、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城乡规划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咨询,诚恳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来信、来访、电话“三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建议与诉求,确保事事有回音、有落实。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指导,并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投诉电话:0719-2731048 2725911
二O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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