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10号)精神,从2015年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个项目名称统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为了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拨付的2015年粮食直补的100%、预拨的80%农资综合补贴按《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农村综改办 省监察厅 省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商发〔2012〕113号)要求,对种粮农民发放补贴资金,年终清算。
二、各地要在2015年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委托县级金融机构通过“一本通”方式兑现到农户。
湖北省财政厅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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