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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3-21 14:02:00      字体:  打印  播放
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典型引导,扩大群众参与,营造活动氛围,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先争优,充分发扬民主,让人民群众从自己身边发现典型、推荐典型、总结典型、宣传典型,动员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推举一大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大规模的群众推荐和大张旗鼓的宣传,弘扬正气、树立形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为纪念建党9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
二、推荐方式
这次“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采取层层推荐、层层审核、层层宣传、层层表彰的方式进行。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可以采取个人推荐、联名推荐等方式,向本地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举自己熟悉的、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可以信函推荐、电话推荐、电子邮件推荐,或到活动办公室推荐。推荐人应署实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了解的情况,如实介绍自己所推荐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各地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群众推荐的“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中进行审核筛选,以适当方式组织宣传、表彰,对特别优秀的先进典型以党组织名义逐级向上呈报。
三、推荐标准
“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思想品行、能力作风和工作业绩优秀,党员干部群众认可度高,努力做到“五带头”:
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
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工作业绩深得群众赞誉。
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
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提出具体推荐标准,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群众。
四、活动安排
1、组织发动。各地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向全社会发出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通知。
2、广泛推荐。各地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在本地本部门进行深入宣传,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根据定期评选先进典型和日常了解的情况,踊跃推举自己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并填报推荐审批表(见附表1)。要确定并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地点、电话、邮箱,明确专人,认真负责地接受本地本部门的群众推荐,并经过审核筛选以党组织名义向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本地重点推荐对象。
3、集中宣传。要把典型宣传贯穿“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全过程。各地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定期评选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介。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今日竹溪、竹溪政务网、竹溪新闻网、竹溪党建网等县内主要媒体和创先争优活动简报上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推荐出来的先进典型。
4、评选表彰。各地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定期评选先进典型,并开展宣传表彰。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对象中,组织遴选“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在县内主要媒体公布先进事迹简介,并组织考察核实,最终确定全县“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宣传表彰。各地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还要在建党90周年前夕集中评选表彰一批本地本部门“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五、工作要求
1、全县各地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结合本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的组织领导,把群众推荐活动作为激励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的重要抓手,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2、各地各部门要切实组织好本级“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采取有效形式加强指导,促进本地本部门群众推荐活动平衡有序开展。
3、对上报县委集中评选表彰的重点典型,各地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先进事迹材料的审核把关,认真填报推荐审批表(见附表2),并附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推荐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在3月30日前一并上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俊
联系电话:0719-2730099(传真)
邮箱:zx2730099@163.com
中共竹溪县委创先争优活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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