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2015年1月23日政协竹溪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关于接受柳敏等同志辞去县九届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
柳敏等同志因工作变动和岗位调整,向县政协提出辞去政协竹溪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决定:柳敏、柯尊亭、王世军、陈昌春、柯长琼、雷召军、王天荣、皮慧、王国卿、吴志维、郭壮志、张艳玲、黄春学同志不再担任县九届政协委员。
(第二号)
(2015年1月23日政协竹溪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关于增补曾翔等同志为县九届政协委员的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决定:增补曾翔、柯彬、杜香平、董勇、罗炜、吴向阳、李伟、邵义琼、陈光海、周友成、李茂常、许昌明、骆飞、詹大全、周贤国、刘顺兵同志为县九届政协委员。
(第三号)
(2015年1月23日政协竹溪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关于付崇国同志免职的决定
根据县委提议,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决定:免去付崇国同志县九届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