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按照市委、市委督导组和县委的统一要求,县政协党组结合实际,聚焦“四风”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接收全县各级各部门、乡镇政协联络处、县直委员活动组、广大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一、整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和要求,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和“钉钉子”的精神,立行立改,即查即改,实现县政协党组班子成员及机关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四个基本目标,团结带领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献智出力。
(二)基本原则
1、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从党组班子和成员带头做起,先改快改、真改实改,率先垂范、树立标杆,以班子集体的坚定决心和班子个人的模范行动,树立新风正气。
2、聚焦“四风”、从严从实。在普遍整改的同时,聚焦整治“四风”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防止走神散光、避重就轻,真正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新成效。
3、开门整改、分类推进。坚持公开抓整改,通过媒体、网络、简报、致函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方案和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使整个活动始终处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形成广泛参与、信息互通、评价客观、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
4、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着眼于正本清源,以创新精神和法治意识反“四风”、改作风,加快形成科学、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狠抓制度的执行落实,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改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路径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明确的各项整改任务,着力解决一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期取得一批制度建设成果。通过整改,实现七个“明显”改进目标,即政治协商效果明显提高,民主监督机制明显完善,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四风”问题明显改进,群众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政协机关形象明显改变,政协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二)具体步骤。整改大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1、开展回头看、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14年8月中旬至8月底)。主要任务是:按照“六看”的要求,认真抓好县政协党组班子的“回头看”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打牢整改落实基础;政协党组同志带头开展“回头看”,进一步修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着力在“聚焦‘四风’更精准一些、剖析根源更深刻一些、整改措施更具体一些”上下功夫,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此基础上,抓紧制定和细化完善党组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集中整治、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9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强化正风肃纪,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强化正本清源,对一般性问题进行教育引导和制度规范;对群众意见大、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谈话。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抓紧推进相关制度的建设,狠抓制度执行落实。
3、深化整改、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10月底)。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中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和专项整治范畴。深入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围绕持续推进整改、防止反复反弹、活动成果运用等方面,适时组织进行再次“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三、整改的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一)强化理论学习,着力整改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不够系统的问题。
1、深化学习活动。8月底前修订完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三下午的集中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讲座,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每次集中学习做到有主讲人、中心发言人、有讨论交流、有学习成果。(牵头领导: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吴晓红;整改时限:9月底前。)
2、强化政治意识。始终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政协各项建设的首位,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支持县委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上,把履职的着力点放在协助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的实施上,把服务的着重点放在关注和改善民生上,竭力做到与县委县政府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发展上同力。(牵头领导:尹熙祥、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3、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政协知识结合起来,实现知识结构的系统化,进而不断提高政协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研究问题的能力、把握方向的能力,党组成员督促所联系专委会每季度撰写1篇理论文章或1篇视察调研报告。(牵头领导: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吴晓红;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4、完善考评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考勤、通报等制度,增强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注重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但提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谋事、调研、写作、议政、成事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让每一位机关党员干部成为“勤思、能写、会说、善议、肯做”的多面手,机关干部每年在县以上新闻媒体采用新闻稿件和理论文章30篇以上。(牵头领导:尹熙祥、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近1-2年。)
(二)强化正风肃纪,着力整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1、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根据县委出台的实施意见,9月底以前,结合政协实际制定落实条例的具体办法。在坚持已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省政协十项措施的具体要求,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体系和方式,做到可操作、可量化。(牵头领导: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王大荣、张卫华、曾飞;整改时限:9月底前。)
2、进一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认真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加大内部审计和行政监察力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今年三季度起,实行“三公”经费季度公开通报制度。(牵头领导: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王大荣、张卫华、曾飞;整改时限:9月底前。)
3、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报告单制度,不接待无公函或电话通知的公务活动,不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牵头领导: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曾飞;整改时限:9月底前。)
(三)强化履职尽责,着力整改视察调研走形式、议政建言质量不高的问题。
1、精选主题开展视察调研。坚持“精、准、实”的原则,在选题上把握四个重点: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方向性、探索性的问题;二是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盲点、困惑点;三是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需要探讨和研究的问题;四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每年精选3个左右的重点课题,开展精准调研,做到调研“小而精、专而深”。(牵头领导:尹熙祥;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党组成员、办委主任;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2、精心组织视察调研活动。按照“精选人员、精心组织、精深调研、精益求精”的要求,从8月份起,采取“小分队、大调研”,“小规模、大成效”的方式,精选精兵强将,深入一线搞调研,掌握全面、真实、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力戒“调而不研”,做到调研深入,分析透彻,对策建议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牵头领导:尹熙祥;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党组成员、办委主任;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3、改进视察调研方式方法。采取上下联动、集中座谈、个别走访、问卷调查、察看现场、咨询论证等方式,做到走访与调查相结合,座谈与咨询相结合,协商与资政相结合,以达到视察调研的较好效果。(牵头领导:尹熙祥;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党组成员、办委主任;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四)强化监督实效,着力整改民主监督偏软、成果转化运用不够的问题。
1、健全成果转化机制。进一步改进对议政成果转化运用的协商监督,在9月底以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规程和协商制度,实行“共同确定议题—组织协商议政—部门当场承诺—跟踪督办落实—评议办理结果”的议政成果转化运用监督协商模式,破解议政成果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领导:尹熙祥;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9月底前。)
2、组织开展视察和跟踪监督。将协商议政成果转化作为专题视察重点内容之一,每年年底,县政协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听取当年政协议政成果办理情况,面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工作改进意见与建议。对办理重点单位,组织政协委员对其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态度、办理程序、办理效果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点评,并进行量化打分测评,评议成果在县内媒体公告。(牵头领导:尹熙祥;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3、组织开展协商监督。县政协适时就议政成果转化运用进行协商监督,监督形式主要有听取县直部门办理落实委员建议意见、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件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质询。(牵头领导:尹熙祥;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五)践行群众路线,着力整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够的问题。
1、完善工作制度顺民意。9月上旬,修订、完善《县政协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县政协视察调研工作制度》、《县政协下基层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和《县政协重大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等4项工作制度。(牵头领导:尹熙祥、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9月底前。)
2、坚持深入基层察民情。自觉克服官僚主义作风、“经验主义”倾向、享乐主义思想和形式主义作法,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带头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党组班子成员每月用7天左右的时间下基层,每年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工作在一线,向群众学破解问题的方法和智慧,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牵头领导:尹熙祥;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党组成员、办委主任;整改时限:9月底前。)
3、驻村真帮实扶惠民利。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党组成员主动到所联系乡镇和村,组织开展“结穷亲、帮穷户、拔穷根”精准扶贫工作,着重在建特色产业、建市场主体、建基础设施、建“两委”班子等方面下功夫,每年实实在在的为基层群众办2-3件实事、好事。(牵头领导:尹熙祥;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张卫华;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4、改进机关服务暖民心。认真落实《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及时改进群众来访接待服务制度,在一楼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处,主动、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在一楼大厅设立公告栏,周末安排机关干部轮流值班,敞开机关大门,方便群众全天候到政协办事。(牵头领导: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9月底前。)
(六)改进会风会纪,着力整改政协常委会审议事项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1、改过去例会型常委会为议政型常委会。从8月份起,每次政协常委会明确1个议政课题,让常委通过协商议政参与中心、履职尽责、服务大局。2014年县政协将组织召开4次议政型常委会,分别就绿色产业、现代物流、生态城镇、社会治理等4大主题开展协商议政。(牵头领导:尹熙祥、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9月底前。)
2、改过去政协“自弹自唱”为“互动交流”。为避免政协常委会走形式,委员议政“唱独角戏”,县政协采取“委员提、部门答,委员议、部门应”的办法,让政协常委与县直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进行协商,坦诚交换意见。(牵头领导:尹熙祥、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9月底前。)
3、改过去少数人议政为多数人参与协商议政。每次常委会,提前将议政课题通知参会常委,让常委充分做好发言准备。会议期间,力求让各位常委充分发表意见。会后,政协办公室将常委发言整理成《政协常委会协商议政纪要》,报送县委县政府参阅。(牵头领导:尹熙祥、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9月底前。)
(七)强化宗旨意识,着力整改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1、进一步抓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健全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反馈机制,办好县政协《社情民意反映》专报,畅通各界人士利益诉求渠道,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0条以上。(牵头领导:尹熙祥、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9月底前。)
2、进一步改进提案办理工作,促成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坚持把民主协商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改进提案办理反馈意见收集方式,加强提案办理分类管理,建立提案工作信息台账,推进提案续办工作,增强提案办理工作透明度,提高提案办理实效。(牵头领导:尹熙祥、冯诗贵;责任单位:提案委;责任人:彭勇;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3、组织开展评议监督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围绕民生保障和软环境建设,就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十件实事,开展民主评议和协商监督活动,以监督促工作,以监督促转变,以监督促落实。(牵头领导:尹熙祥、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八)强化主体责任,着力整改委员管理偏宽偏软的问题。
1、尊重委员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对委员的学习培训,搭建委员履职平台,着力在思想理念、工作思路、活动载体、履职方式和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牵头领导:王世汉;责任单位:委员工作委员会;责任人:陈芳芳;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2、加强委员履职考核。进一步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对委员参加学习、出席会议、视察调研、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坚持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激发委员“逢会必参加、遇事必参与、议政必谏言”。(牵头领导:王世汉;责任单位:委员工作委员会;责任人:陈芳芳;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3、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督促委员工作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实行委员年度书面述职,坚持每半年通报一次委员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大《政协委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对届内累计无故缺席3次,或请假5次,或连续2次未参加县政协全会的委员,主席进行约谈,并按照有关程序劝辞其委员资格。(牵头领导:尹熙祥、王世汉;责任单位: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责任人:王大荣、陈芳芳;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九)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整改机关管理不够规范、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1、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机关管理。按照主动谋事、积极干事、努力成事的要求,9月底前,修订和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在“明确职责、制定计划、规范流程、加强考核、奖罚分明、鼓励创新”上下功夫,抓好绩效考核,落实奖罚措施,全面提高政协机关政务性服务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后勤保障能力。(牵头领导: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9月底前。)
2、明细工作责任,跟踪督办落实。从9月份起,分月制定办委工作预案,对重点工作实行“五定”,即定工作目标、定牵头领导、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定奖惩措施,做到“周有安排、月有检查、季有总结、年有考核”,确保“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事事不落空”。(牵头领导:周克新;责任单位:办公室、专委会;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9月底前。)
(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鼓作气,防止前紧后松;上下衔接,防止矛盾积压;慎重处理,防止简单粗糙;巩固成果,防止短期效应”的总体要求,制定党组班子作风建设年度计划和近期规划,着力在抓实、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达到整改效果好、社会反响好、群众评价好的“三好”整改目标。政协党组年初制定一个作风建设计划,党组成员坚持参加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机关组织生活会、1次村级组织生活会,年终对作风建设进行1次评价。(牵头领导:尹熙祥;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王大荣、李章新;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
四、整改的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整改工作由县政协党组书记、政协主席尹熙祥同志负总责。牵头负责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工作。对确定的整改落实项目,各办、委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一抓到底。
(二)注重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组整改与党组成员个人整改、专委会工作、机关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协调统筹,坚持稳步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群众参与。紧紧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整改的内容、进展、成效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整改的效果,通过召开座谈会、联系会、通报会、民主协商、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政协委员、各界人士的意见,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加强督促检查。根据整改工作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定任务、定人员、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度、月报制度、交办制度、销号制度和经常性督办制度,政协党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逐项督办落实,承诺一项整改一项。
(五)巩固整改成果。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回应党员群众和政协委员关切,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四风”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半年进行小结,年底进行总结评价,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期化,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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