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溪县支行与受让人付良碧,已经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我行对周益晓名下于2013年2月26日办理的抵押担保贷款,本金贰佰万元及利息壹拾捌万叁仟贰佰玖拾叁元壹角叁分,合计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叁仟贰佰玖拾叁元壹角叁分(2,183,293.13元),自2014年9月24日起转让给受让人付良碧,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一并转让,请债务人周益晓直接向受让人付良碧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溪县支行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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