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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4-08-29 15:20:06      字体:  打印  播放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9月1日(星期一)起对县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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