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县政府交由财政局主办政协提案9件,协办2件,为确保承办的每一件提案办出成果、办出实效,财政局作如下承诺:
一、对今年能够办理完成的7件A类提案(分别是36号《关于将村干部意外保险纳入保障范围的建议》、38号《关于增加动物防疫专项经费预算的建议提案》、46号《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套经费的建议》、67号《关于将食品质量抽样检测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131号《关于加大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154号《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的建议》、157号《关于加大乡镇学前教育扶持力度的建议》),我们将按县政府的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办理工作。
二、对需要进一步创造条件,通过争取政策和项目能够逐步落实的B类提案(分别为23号《关于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和152号《关于将我县南部乡镇中小学后勤临时工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我们将深入研究国家财政政策,制定办理计划,坚持续办制度,在今年内或明年逐步办理落实到位,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与政协委员沟通。
三、对于协办的提案,我们将及时与主办单位沟通,积极支持配合,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协办工作。
办好提案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解决民难的重要渠道;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有力措施;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我们将秉承“办理一份建议提案,赢得一份理解支持”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理实效,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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