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县政府交由我局主办政协提案6件。为认真及时办好政协提案,我局特作如下承诺:
一、对今年能够办理完成的1件A类提案(《关于规范“广场舞”,让健身权与宁静权各归其位》),我们将按县政府的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办理工作。
二、对需进一步创造条件,通过争取政策和项目能够逐步落实的4件B类提案《关于繁荣发展农村文化的建议》、《建议对历史文化遗产实行保护性开发的提案》、《关于加强乡镇文化站阵地建设和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大对向坝民歌宣传推介的建议》,我们将制定办理计划,坚持续办制度,在今后逐步办理落实到位,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和政协委员沟通。
三、对于不具备条件落实的1件C类提案(《关于提升竹溪城市文化品味的建议》),我们将发挥文化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将提案工作作为当前文体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信心,强化措施,通过积极主动的工作,努力对承办的提案进行逐一解决和落实,并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能力,力争做到让政协委员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竹溪县文化体育局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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