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8号)
根据十组发(2007)9号文件规定,现将以下1名拟提拔重用的干部予以公示:
吴海燕女竹溪人1970.6生在职大学
现任竹溪县妇联主席
公示时间7天:2010年11月5至11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任职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市委组织部设立专线电话、公示信箱。公示信箱设在市委新大楼一楼大厅,专线电话为12380,来信寄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收。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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