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竹溪县安监局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服务“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水平,树立安监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争创“办事快、执法公、服务优、效率高”的部门,县安监局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依法履行职责。以“务实、高效、便民”为标准,转变作风,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便民、快捷、高效的运行机制,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公信度、满意度,保障生产安全,促进安全发展。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政策,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文明执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
三、坚持政务公开。坚持阳光操作,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公开安监部门职能职责和股室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和限时办事规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四、提高工作效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一线抓调研、抓监管、抓服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生产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切实转变作风。坚决纠正“四风”,加强队伍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以及县纪委“二十条禁令”要求,认真开展“十清十查”工作;制定过硬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问题;坚决纠正本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六、着力解决问题。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和举报诉讼的问题;全力兑现公开承诺事项;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单位和干部政风行风整改效果让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满意。
七、加强廉政建设。履行局班子和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建立健全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八、严格责任追究。凡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将按照党纪、政纪、法纪予以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局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2722023;监督邮箱:hbzxajj@163.com;举报投诉地点:竹溪县北大街136号县安监局行评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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