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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竹溪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时间:2014-05-30 10:46:20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确保国网竹溪县供电公司201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兑现“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特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 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3、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对欠费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4、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5、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6、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
7、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8、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
9、供电服务热线“95598”供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10、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国网竹溪县供电公司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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