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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承诺书

时间:2010-09-26 17:04:49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抓好林业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特郑重作出以下八项承诺: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认真履行生态建设、产业发展、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职责,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扎实抓好营林生产、资源林政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全面加强林业系统党的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林业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执行能力,促进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注意落实惠农政策。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按规定兑现政策,自觉维护退耕农户利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三、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定期开展林业科技知识培训,将先进的林业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加快兴林富民步伐。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三公开”,教育为主,文明执法。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
五、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严禁采伐天然林,加强对人工商品林采伐、运输、加工经营环节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
六、限期办理行政许可。凡到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或林产品加工、经营、运输证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和程序;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按程序及时办理,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七、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受理来信来访以及行风热线反馈的政策资询、问题举报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行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敢于正视问题,勇于解决问题,不怕“揭短”,不护“家丑”。凡涉及职能范围内的问题决不敷衍塞责,对待行业作风中的突出问题决不放过,对群众举报问题一查到底、查必有果,确保行评取得实效。
举报电话:2724317,2721923。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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