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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范围和举报方式的公告

时间:2014-01-20 15:36:59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切实解决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县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专项治理投诉举报范围和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市场中介组织、从事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从事中介服务和自律管理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鉴定,借国家机关名义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强制交易、乱收费、设立“小金库”及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商业贿赂、合同诈骗、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文件和报告,为严重经济犯罪提供服务;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指定服务,进行价格欺诈;强制发展会员,强行服务,违反规定收取会费及举办评比达标活动或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和出国考察等突出问题。
(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自2010年以来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规使票据、乱收乱支等问题。
(三)国家现职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在社会组织、中介组织中兼职、兼薪取酬和报销个人费用;利用公权插手、干预中介服务,为亲朋好友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勾结中介组织套取国家资金、索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㈠举报电话:0719-27243640719-2720735
㈡电子信箱:jw2720735@163.com
竹溪县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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