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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省纪委省监察厅推荐工作人员人选的公告

时间:2010-08-10 10:17:33      字体:  打印  播放
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要求各地推荐优秀人选。为做好推荐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这次省纪委、省监察厅共遴选机关工作人员10名,其中现任科级领导干部5名,其他科级及科以下干部5名。
二、推荐人选范围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系统、政法系统的公务员以及有上述三个系统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三、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坚持原则,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综合索质较高,有一定发展潜力;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保密意识强,群众公认度高;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具备公务员身份;
4、科级领导干部年龄33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科级及科以下一般干部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8月底以前参加工作);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推荐方式
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请认真填写《全省遴选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到县纪委办公室领取),并签署单位党组织意见、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于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00以前将有关材料报县纪委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省遴选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WORD版本B5格式并附电子版;
2、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3、《湖北省公务员登记表》或《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l份;
4、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成果证明材料:主笔起草的县以上领导讲话、获省市(州)以上领导批示、采用的调研文章或在省市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各l份。
6、个人亲笔撰写的简短小传。
县纪委监察局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0719-2726202。

中共竹溪县纪委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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