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朴银哲,韩国公民,是湖北银松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的自然人独资股东。依法制定,并在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备案的《湖北银松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由股东委派或撤换;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股东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2年10月份,为缓解资金周转困难,引进李文财先生投资。我委派李文财先生为湖北银松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然而李文财先生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不能忠实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反而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出现严重亏损,自2013年4月份停产至今。鉴于此,我于2013年12月18日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撤销对李文财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委派,并决定由本人自行担任湖北银松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后,我依照规定向十堰市商务局申请董事长、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于2013年12月23日获得批准。随后,我又向十堰市工商局提交了董事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2013年12月27日,市工商局向我公司下达了(十)外资准变字【2013】第54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准予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董事为:朴银哲、李锺三、吴京美,法定代表人为:朴银哲。”
我现在以湖北银松生态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向全社会公告并声明:自2013年12月28日起,李文财先生无权代表湖北银松生态食品有限公司与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业务往来和其他民事行为。凡与我公司有关的所有业务往来和其他民事行为,均由朴银哲本人亲自经办。若继续与李文财先生进行业务往来或其他民事行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与湖北银松生态食品有限公司无关。同时,李文财先生原在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今后将依法清偿其债权债务。
特此公告。
湖北银松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股东:朴银哲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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