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庆“三八”“梅子贡杯”
“巾帼建功展风采?最美竹溪新女性”摄影大赛征集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全国、省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隆重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县妇联、县委机关杂志社、梅子贡茶业有限公司决定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举办竹溪县“梅子贡杯”“巾帼建功展风采?最美竹溪新女性”摄影大赛。为使此次比赛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围绕“四个竹溪”建设和打造“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目标,通过摄影大赛这一形式,从溪城女性的职业、家庭、生活方式等多个视角取材,用镜头聚焦竹溪发展,挖掘溪城女性在社会价值中展现出的勤劳奉献、聪慧善良、自信坚韧、创新进取等内在美,激励全县妇女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展示新时期竹溪女性的精神风貌与真正意义的“美”。
二、活动主题
巾帼建功展风采?最美竹溪新女性
三、活动时间
投稿阶段:即日起至2014年2月25日
评选阶段:2014年2月25日至2月28日
展出阶段:2014年3月1日至3月8日
四、作品类别
摄影作品主要围绕以下四类展开:
1、爱岗敬业类女性: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创新进取,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
2、创业励志类女性:积极创业,勤劳致富,诚信经营,效果显著。在创业过程中,事迹有强烈的感染力,有示范带头作用,在当地或全县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3、勤劳质朴类女性:热爱生活、质朴无华,向社会、向他人传递出勤劳、质朴、聪慧、坚强等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4、奉献爱心类女性:热心公益、乐于帮扶,积极奉献爱心,踊跃参与扶贫济困、关爱弱势群体等各类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五、征稿要求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每组组照视为一幅作品,每组不超过4张)。作品要求体现真实性、艺术性与人文性的统一,画面在构图、表情、光和影上要有创意。各乡镇妇联、各系统妇工委要积极组织本乡镇、本系统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每个乡镇妇联投稿不得少于5组,每个系统妇工委投稿不得少于4组。
2、摄影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不接受人为合成和修改制作的照片。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可接收扫描翻洗照片。每幅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提供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注明所拍对象姓名、职业、年龄及拍摄场景等200字左右文字说明信息(word文档)。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3、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不退稿。对于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展览、放映、刊发、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不符合本征稿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六、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光盘包装盒上注明比赛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邮箱投稿: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邮箱为zhuxixianfulian@163.com。投稿邮件名称中统一注明“庆三八摄影大赛+作者姓名”字样。
3、纸质作品:
作品标题、图片说明和作者姓名与联系方式另打印在纸张上或置于作品背面(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与作品一同邮寄至组委会。所有选送作品无须装裱,异型照片不超过80英寸,组照每张不超过7寸。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竹溪县妇联办公室。
注:光盘和邮箱不得重复投稿(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评选奖励办法:
活动结束后,通过网民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选,选出“最美竹溪新女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具体是:
1、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2000元。
2、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1500元。
3、三等奖6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800元。
4、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精美礼品。
联系电话:0719—2726332
联 系 人:朱静
二0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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