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调整“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目的是什么?
调整生育政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国国情作出的一项十分必要的生育政策调整。如果把调整“单独两孩”政策简单地理解为二胎将全面放开是不正确的,即使将来全面放开一对夫妇生育两孩政策,也是不允许政策外多孩生育的。因此,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不变、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制度不变。
什么是“单独两孩”?
“单独两孩”是指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生育两个孩子(简称“单独两孩”)。所称的“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女父母生育一孩独子或独女,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未生育过子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单独两孩”政策什么时候执行?
启动和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具体法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规定,我省的生育政策执行的是《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因此,我省的“单独两孩”政策须待《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下发后方可启动实施。《条例》一旦修订下发实施,我县将广泛宣传,按《条例》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单独夫妇什么时候生育合适?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履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单独家庭不要急于生育两孩,单独家庭既使符合规定生育两孩,但在《条例》修订实施之前生育仍然属于违法生育,也将依法处理。《条例》修订下发后也需要办理合法的生育证件,应用计划的生育,不能扎堆选择在一两年内生育,应根据身体条件、考虑子女将来就学就业等因素,有计划、有准备选择在合适的时期优生优育。
竹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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