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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就业援助特别行动”活动公告

时间:2010-08-04 09:14:54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基层社会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竟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竟聘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信息
现有公益性岗位1000个;包括基层社会管理类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定编以外的工勤岗位、交通协管、广场管理、治安巡逻、公共服务类岗位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失地农民;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五)残疾人;
(六)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七)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八)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三、公益性岗位选聘条件
公益岗位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和愿意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实行公开竞聘,具体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事业;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交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安排;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四、报名及时间
凡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和选聘条件人员,于8月6日至8月1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就业困难人员证明、近期5张免冠1寸照片到就业局人力资源中心报名。
特此公告
竹溪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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