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
2、竞聘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事业;
5、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交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安排;
6、本人及父母任何一方为竹溪籍人员。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三、竞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如实填写《竹溪县竞聘基层社会管理类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资格审查: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本次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与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0年8月5日-12日;报名地点: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6室)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0年8月13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
(二)考试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竞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相应的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公布:8月18日张榜公布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竞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及学业完成等情况。进一步审查考生是否具备竞聘职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全县公开竞聘基层社会管理类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考工作由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公开竞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确保竞聘工作正常进行。
咨询电话:272625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2726202(县纪委监察局)
联系人:程燕18972505065(星期六、日不休)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