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选职数
县总工会兼职副主席1名。
二、公选范围
本县内从事法律(律师)职业的非公职人员。
三、公选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会工作,坚持公平正义,敢于为职工说话办事;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三年以上律师从业经验,在业界中有一定影响;年龄在30至50岁。
四、公选程序
选配按照:公告宣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组织测评、会议选举、上报批复、发放聘书等程序进行。
五、组织领导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总工会、县司法局组成选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配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
六、其它事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日下午6点结束;
报名地点:县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明昌波、毛义文;联系电话:2726304;
报名所需资料:①填报《公开选配县市区总工会兼职副主席报名登记表》(在《十堰工会网》上下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身份证明材料;④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
特此公告。
县公开选配总工会兼职副主席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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