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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告

时间:2013-12-05 16:15:00      字体:  打印  播放
广大机动车所有人:
根据市公安交管局《关于做好大中型客货车及驾驶人检审和报废工作的通知》(十公交字[2013]243号)和省公安交管局《关于大中型客货车及驾驶人检审和报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于20131210日前到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检审和报废手续。逾期未检审和报废的,系统将予以自动注销。咨询电话:2731155
特此公告。
0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现将逾期未审验和报废的大中型客货车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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