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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资助贫困学生申请公告

时间:2010-07-15 10:27:24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充分发挥希望工程在扶贫济困、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方面的作用,保障我县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团县委将于近期启动“关爱今天的希望成就明天的栋梁”希望工程资助贫困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
1、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在二本线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大学新生;
2、参加2010年统一中考成绩优异、家庭贫困的高中新生。
(二)申请条件
1、父母为农民,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人民币(含)以下;
2、单亲家庭、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及孤儿;
3、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资助;
二、申报时间:7月14日-30日;
三、申请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携带个人申请及由村委会和乡镇党委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团县委申请登记备案。
四、资助对象的确定和产生
团县委将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本着困中选困、优中选优的原则,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推荐给捐方供其选择初步确定资助对象,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后纳入资助范围。
五、奖学金发放及领取
团县委将在8月下旬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由受资助的学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团县委办公室领取助学金。
共青团竹溪县委员会
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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