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竹溪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从2013年10月9日起,对竹溪县县委机关杂志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现公示如下:
一、审计组人员
审计组组长:王正松(兼职廉政监督员)
审计组成员:罗永新(主审)、冯蓉晨、刘野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201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项目资金安排是否合理、合规,有无虚报预算骗取财政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部门预算执行是否真实、合法。
(二)财政财务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三)非税收入的收缴是否合规,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隐瞒、截留、挪用、坐支非税收入等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三、审计纪律
为了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促进审计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以及省审计厅《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的要求,县审计局对审计工作纪律作出如下规定:
(一)禁止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确需在被审计单位就餐的,应按标准交费。
(二)禁止接受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
(三)禁止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四)禁止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五)禁止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六)禁止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七)禁止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八)禁止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竹溪县审计局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情况可向审计局及其审计组反映,对审计人员违反“审计工作八不准”情况可向竹溪县审计局反映。联系方式为:
审计组电话:0719-2730637
审计局电话:0719-2730227(审计局法规股)
审计局信箱:zxsjjbgs@126.com
信件: 寄至竹溪县审计局法规股收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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