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下列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竹溪县国家税务局城区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自公告之日期30日后,下列纳税人仍未到竹溪县国家税务局城区分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在国税办理的一切资格。
附件:纳税人名单
湖北省竹溪县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纳税人名单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竹溪山里人软木制品有限公司420324662295813
竹溪亿神宝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20324688464937
竹溪县余氏蜂业养殖场420324695101982
竹溪金地贸易有限公司42032468269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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