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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人社局:养老金调整高级职称认定公告

时间:2013-07-29 16:49:37      字体:  打印  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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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高级职称人员认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2012年前已取得高级职称且尚未退休人员进行认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2012年前已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且正在依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二、认定内容:
高级职称证书原件、高级职称聘任证书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三、认定时间:
201381日起至2013930日止。
四、认定地址: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
联系电话:27308172732342
特此通知。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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