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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行河道清理的通告

时间:2013-07-29 09:42:24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了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正逐步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近期将实施竹溪河中峰河段治理工程,该工程治理范围为竹溪河中峰镇庙耳沟村大桥至蒋家堰镇下街头拦水坝段,全长6.122公里。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必须对该段河道进行全面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占河种植户尽快将种植在河道内的农作物和树木等自行清除;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阻水障碍物,一律由当事人自行清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在201389日前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或未清除完毕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河道治理工程是为民造福的公益性工程,请广大人民群众站在顾大局、识大体的政治高度,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为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共同努力。
O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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