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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免费停放的公告

时间:2013-07-17 14:59:53      字体:  打印  播放
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能够积极配合车辆定点停放工作,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市容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巩固市容交通秩序管理成果,进一步推动四城联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实现创建目标,结合城区实际,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城区主次街道两侧划定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停放点实行免费服务,请广大市民自觉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助力车停放到划定的停车位或到指定地点停放,由专人负责管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不到指定地点停放的,将依照城市管理相关法规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并进行处罚。
竹溪县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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