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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竹溪河水电综合管理处工程项目审计的公告

时间:2013-07-10 10:51:13      字体:  打印  播放

《今日竹溪》7月10日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竹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从2013年7月11日起,对竹溪河水电综合管理处办公用房新建及维修、花园绿化、虹吸管及坝肩漏水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现公示如下:
一、审计组人员
审计组组长:王伦祥(兼职廉政监督员)
审计组成员:詹志刚(主审)、刘辉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主要检查资金到位和使用、概算执行、工程质量管理以及招投标管理情况,严肃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违法转包、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三、审计工作纪律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如下工作纪律:
(一)禁止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确需在被审计单位就餐的,应按标准交费;
(二)禁止接受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
(三)禁止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四)禁止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五)禁止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六)禁止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七)禁止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八)禁止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竹溪县审计局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情况可向审计局或审计组反映;对审计人员违反“审计工作八不准”情况可向竹溪县审计局反映。联系方式为:
审计组电话:15897838198
审计局电话:0719-2730227(审计局法规股)
审计局信箱:zxsjjbgs@126.com
信件:寄至竹溪县审计局法规股收

竹溪县审计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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