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小商品城项目是县政府2013年度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为保证该项目能按时向建设单位供地,加快项目建设推进步伐,竹溪县小商品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决定从2013年7月1日—8月20日之间全面实施小商品城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工作,现将此次坟墓迁移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移对象
凡属在小商品城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地点:竹溪县城关镇观音阁村三组洞子梁处)的所有坟墓均属迁移对象,都必须迁移。
二、迁移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8月20日止凡应迁移的坟墓均应按本公告要求迁移完毕。逾期未迁移的坟墓视为无主坟墓,由村委会组织施工队将该坟墓迁移至指定地点。
三、迁移方式
1、迁移到集中的安置墓地;
2、自行选择墓地迁移。
(注:具体以协议内容为准)
四、补偿标准
依据竹溪县小商品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关于小商品城项目建设用地内坟墓迁移补偿奖励办法的通知《溪城指[2013]5号文件》,按照观音阁村村委会与坟墓迁移责任户主签订的迁坟协议约定执行。
特此公告!
竹溪县小商品城项目建设指挥部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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