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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城区灭鼠“毒饵站”建设的公告

时间:2013-06-19 16:59:37      字体:  打印  播放
今年,是我县争创省级卫生县城达标验收年,按照《湖北省卫生县城考核标准》,除“四害”必须率先达标。为确保顺利通过达标验收,现决定开展灭鼠突击月活动。按照《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十三条“杀灭四害等有害生物所需药械费用,由受益者负担”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城区灭鼠“毒饵站”建设工作中,所有单位及单位家属楼建设“毒饵站”的费用,由单位负责;所有个体工商户、企业建设“毒饵站”费用由个体工商户、企业自己负担,费用由主管部门代收并组织实施(灭鼠“毒饵站”建设含安装费每个13元)。城关镇负责所有社区和城中村;卫生监督局负责餐饮业、酒吧;技术监督局负责各类生产企业;文体局负责歌厅、网吧、电玩城、音像制品店、图书店;工商局负责副食品店、百货店、小商品店,服装店、五金店、各类修理厂、打字复印店、彩票站等;安监局负责工矿企业;商务局负责屠宰企业及所属商贸企业;住建局负责集贸市场、垃圾污水处理场(厂)、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建筑工地等;水务局负责河道沿线。
竹溪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
竹溪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0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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